关于印发《2015年恩施州环境监测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3-18 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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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2015年恩施州环境监测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环境监测站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恩施州环境监测站工作要点
  2015年,州站要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和省、州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实现“三个说清”为目标,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管服务、为公众服务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测质量,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全州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发展。
  一、抓好四大重点工作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现“天更蓝”行动,抓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实施是2015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省贯彻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工作部署,一是州城2个国控空气子站的运维管理。重点是加强日常巡检,确保正常运行。按照州政府要求和州环保局的安排,及时完成恩施城区新增2个监测站点的选点和建设工作。二是县级空气自动站的建设。根据省环保厅统一规划要求,2015年底,全省各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要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更新和改造。按照省站的统一安排,州站将统筹协调,力争全州县市站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并全部完成设备调试,9月1日与州环境监测站联网正式试运行,11月底前检查预验收,12月20日前正式验收完成。2016年1月1日对外正式发布新标准监测数据。三是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按照省站统一安排,逐步建立省、州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初步建立和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为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连续重度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监测预警信息。四是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信息公开。按程序规定,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环保网站上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
  (二)地表水跨县市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
  根据州环保局印发给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印发<恩施州地表水跨县(市)界考核断面设置方案>的函》,拟从2016年1月起对县市跨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方案中要求,8县市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全部由州站监测,为了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各县市监测站于2015年1月起,按照方案要求每月对本辖区断面进行监测,数据统一报州站汇总。州站将于2016年1月起正式开展监测。
  (三)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
  一是开展全州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二级站109项的全分析和三级站常规监测项目分析能力建设。二是开展达标验收,建始、宣恩、咸丰、来凤等县市尚未通过三级站达标验收的监测站要努力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州环境监测站2015年要通过省对标准化建设的总体验收。
  (四)监测数据应用和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州环保局的安排,及时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信息。全面实施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等监测信息公开,在环保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开环境质量和污染监督性监测信息。二是编制恩施州2014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报州环保局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组织编制恩施州2014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按《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要求报送和发布。三是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监测报告的可读性、适用性,及时向民众提供通俗易懂的监测信息,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简单明了的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报告和决策依据。
  二、做好例行和专项监测工作
  (一)完成国家和省、州环境监测任务
  按照《2015年湖北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饮用水水源地、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二是强化污染源监测。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特殊污染专项调查监测等。三是开展专项监测。专项监测包括: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核查监测等相关监测业务工作。
  (二)做好应急监测工作
  一是州、县市都应建立健全区域内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监测站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日常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和空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和判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为环境管理决策部门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撑。二是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环境风险源状况和自然环境状况,协助主管部门完善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演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应急监测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快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三是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监测水平。根据我州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请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达到二级站应急监测能力。
  三、强化监测基础工作
  (一)继续推进州、县两级站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是按照全州环境监测工作“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州站将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县级站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监测技术人员要全面实现持证上岗,依法出据环境监测数据。二是强力推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宣贯落实,加强实验室规范管理。
  (二)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
  一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及时发布,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空气质量应急监测预案的落实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州站将组织开展1次2015年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质量监督专项监测行动,从采样分析到出据监测数据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各县市监测站要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三是州站2015年将组织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考核,针对有关监测项目进行质量考核,各县市监测站要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四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全州环境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三)加强监测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争取监测站的增编工作,把好进人关。各县市监测站要积极争取环保局支持监测站的人员编制和机构配置,严把进人关,增加的人员均应为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人员,或专业技术人才,配强监测机构和队伍。二是不断规范和完善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和质量控制。州站应加强对县市环境监测站的技术管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四是开展评先表优工作。2015年将表彰一批在监测站系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业务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和单位。
  (四)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培训和环保科研工作
  一是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和省的要求,各县市站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省和州级培训。二是2015年,州站已向州科技局申报《恩施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评估及保护对策研究》科研课题。相关成员要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把环境监测数据成果转化为科研成果。做好“恩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调研报告”、我州有机农产品适宜产地环境质量调查、“清江水生生物群落调查”等课题的前期工作
  (五)抓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抵制不良干预,不出假数据。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细则”,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经得起检查和审计,在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实验室及业务办公耗材采购等工作中要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出现腐败问题。
  (六)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机关各项建设
  加强监测文化建设。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工会、妇委会为组织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继续抓好综治、计生、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推进机关各项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