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3-21 恩州环站发〔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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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16年度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已经站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恩施州环境监测站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度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1号)、恩施州环保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设置方案>的函》(恩州环函〔2016〕10号)精神,州环保局委托和安排州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2016年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跨县市界)河流水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是州人民政府对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监测断面及布点
按照《恩施州地表水跨界断面设置方案》,我州在8条主要跨界河流上共设置13个考核断面,涉及全州8个县市。跨界断面点位情况见表1。
表1  恩施州地表水跨县(市)界考核断面表
序号 河流
名称
考核断面
名称
被考核
县市
考核
目标
断面属性 监测
单位
1 长江 黄腊石* 巴东县 恩施-宜昌交界 巴东站
2 清江 雪照河 利川市 利川-恩施交界 自动站
3 清江 长沙河 恩施市 恩施-建始交界 自动站
4 清江 景阳河 建始县 建始-巴东交界 自动站
5 清江 桅杆坪* 巴东县 巴东-长阳交界 自动站
6 忠建河 龙坪 咸丰县 咸丰-宣恩交界 州站
7 忠建河 洞坪电站坝下 宣恩县 宣恩-恩施交界 州站
8 酉水 乐坪桥 宣恩县 宣恩-来凤交界 州站
9 酉水 百福司镇* 来凤县 鄂-渝出境断面 州站
10 溇水 江口村* 鹤峰县 鄂-湘出境断面 州站
11 唐岩河 周家坝* 咸丰县 鄂-渝出境断面 州站
12 郁江 长顺乡* 利川市 鄂-渝出境断面 州站
13 马水河 南里渡桥 建始县 建始-恩施交界 州站
标“*”同时为省考核恩施州断面
         二、监测频次和时间
监测频次:每月1次。
监测时间:每月上旬开始现场采样监测工作(逢法定节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完成采样工作),样品分析工作控制在采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和报告编制工作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监测与考核指标
考核监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长江黄腊石断面增加考核监测项目总磷。
选测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总氮。选测项目均不用于各县市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表2  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一览表
检测
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方法
检测限
仪器名称
水温 温度计法GB13195-91 最小分度1℃ 温度计
pH 玻璃电极法GB/T6920-86 最小分度0.01 便携式pH计
电导率   电导率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最小分度1uS/cm 便携式电导率仪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 最小分度0.01mg/L 便携式溶解氧仪
高锰酸盐指数 酸性法GB11892-89 0.5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0.025mg/L 分光光度计
总磷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 0.01mg/L 分光光度计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6-2012 0.05mg/L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四、质量控制与质量保障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监测中对采样、分析、报告全过程进行质控。具体措施如下:
1.采样。
(1)现场采样人员均经技术培训,统一采样规范、样品保存规范和现场记录规范,均须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资格证书;
(2)统一地表水采样器皿,存放器皿及保护剂;
(3)现场采样点位进行严格GPS定位,与最新确定的采样点位保持一致;
(4)现场采样样品存放及运输按照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5)每个点位采一份全程空白。
表3  水样的保存方式
检测
项目
《水质  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
水样实际保存方式
水温 现场测定 现场测定
pH
电导率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1-5℃暗处冷藏,可保存2天 1-5℃暗处冷藏,加硫酸使pH≤2,保存5天
氨氮 加硫酸使pH≤2,2-5℃可保存7天(HJ535-2009)
总磷 加硫酸使pH≤2,可保存1天
总氮 加硫酸使pH≤2,可保存7天
 
2.样品交接。
(1)采样员负责清点样品数量,样品分析类型等,并填写采样记录,由采样组组长签字认可后交水质室,并填写样品交接单。
(2)水环境监测室必须明确一位样品交接员,负责样品分析项目的交接。
3.分析要求。
(1)实验室化验人员严格按照样品交接流程及时领取样品分析并填写样品流转记录;
(2)实验室分析样品每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值和不少于样品数10%的平行样,在实验分析过程中进行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
(3)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4.数据整理及报告编制。
(1)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的规定对本次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2)评价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五、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组织好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是州政府落实辖区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州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站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根据跨界断面分布情况以及各县市监测站的监测任务,州站安排采样小组与各县市监测站共同采样监测。采样小组由1名组长,2-3名采样人员,1名司机,共4-5人组成。组长由站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担任,采样人员由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水环境监测室负责具体监测业务工作的组织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利川郁江长顺断面,时间1天。
组  长:张  仪  杨海荣
成  员:赵  静  王  晗  陈  妮
第二组:建始马水河南里渡桥断面,宣恩忠建河洞坪电站坝下断面,时间1天。
组  长:陈  英  李  刚
成  员:刘传东  王婧青  汤  漪
第三组:鹤峰溇水江口村断面,宣恩酉水高罗乐平桥断面,时间2天。
组  长:王  泞  王泗平
成  员:黄光鑫  罗  方
第四组:咸丰唐崖河周家坝断面、咸丰忠建河龙坪断面,来凤酉水百福司镇断面,时间2天。
组  长:张念胜  罗  薇
成  员:周传奇  杨  丽
上述各组每月依次轮流交换地点采样,每组安排2名组长,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负责人,其中1名组长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另1名组长负责,每次采样必须确保有1名组长、2名采样人员参加。
           六、工作要求
1.本项目监测任务重,要求高,机关人手少,需全员参与,全站务必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积极配合支持。水环境监测室每月应提前3天告知办公室采样时间,办公室应做好统筹协调,相关科室要按工作方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
2.各县市所属断面的县市级监测站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为州站采样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共同参与配合做好断面现场采样工作,确保采样规范有效。
3.水环境监测室要协助配合站办公室做好监测期间的值班人员调度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目前在采样车辆不够的情况下,办公室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租车公司衔接,确保监测用车和交通安全。
4.本项目州政府及州环保局暂没有预算安排监测资金,需要州站克服困难先完成工作任务。站领导必须尽快向上级反映情况,积极争取工作经费,以确保任务保质完成。各监测人员务必克服困难,继续发扬吃苦吃亏的奉献精神,尽量压缩节约开支。
5.采样期间必须确保人员安全,采样人员必须人手一套水上救生衣等安全设施,采样所租民用船,必须确保安全使用,租费由各组支付后,其票据按财务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