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环境监测站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分工及科室职责调整的通知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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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
  鉴于国家、省、州对环境监测工作政策调整等原因,州站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内容发生变化,为进一步明确履职尽责,明确站领导及中层干部 A、B 角工作岗位,现将站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工作分工及科室职责调整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张念胜 站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州站全面工作。履行州站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因公出州境或休假期间,委托一位在岗站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主持州站日常工作。
  王泞 副站长、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环境执法现场检查监测,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污染纠纷监测。负责州环保局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监督检查方面的技术工作。履行州站技术负责人职责(日常以分管业务范围为主)。负责站长授权范围(分管为主)的各类监测报告的审核签发。主管站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分管综合业务室。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分管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交办委托在岗站领导。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外出时代行其职责。
  张仪 总工程师(兼任副站长)、党支部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大气、水、噪声、土壤等常规监测业务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站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负责监测业务规划、计划、方案、报告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测网络管理、监测数据及监测信息的收集、统计、报送、考评等工作。履行州站总技术负责人职责(日常以分管业务范围为主)。负责站长授权范围(分管为主)的各类监测报告的审核签发。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方面工作。主管宣传、统战方面工作并负责相关具体日常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监测室、水环境监测室。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分管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交办委托在岗站领导。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外出时代行其职责。
  陈英 副站长、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政务、人事、财务、综治、计生、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站质量负责人职责。负责监测技术培训和交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党支部日常工作。主管质量管理室,分管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分管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交办委托在岗站领导。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外出时代行其职责。
  杨海荣 办公室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协助站领导具体负责州站机关日常管理、行政事务及人事、财务工作。主管组织工作,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履行办公室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主管组织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委托在岗支委委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具体事项应明确委托到本科室具体工作人员。
  陈英 质量管理室主任(兼):主持质量管理室全面工作。履行质量管理室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本室日常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委托到本科室具体工作人员。
  王泗萍 综合业务室主任:主持综合业务室全面工作。履行综合业务室范围内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本室日常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委托到本科室具体工作人员。
  李刚 大气环境监测室主任:主持大气室全面工作。履行大气室范围内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本室日常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委托到本科室具体工作人员。
  罗薇 水环境监测室主任:主持水室全面工作。履行水室范围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因公外出 1 天以上或休假期间,应将本室日常工作及具体事项明确委托到本科室具体工作人员。
  二、科室职责任务调整
  为进一步明确科室履职尽责,综合业务室原监测业务方案、报告、监测数据及监测信息的收集、统计、报送等工作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已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明确为水环境监测室承担。2014 年 4 月 1 日站长办公会时,水室及分管站领导主动要求承担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任务,以利于推动相关工作,当时会议同意水室及分管站领导的要求。上述工作任务自 2014年 4 月以来实际均为水室承担,相应职能已经划转。调整后如下:
  综合业务室: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环境执法现场检查监测等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落实;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污染纠纷监测任务的安排协调落 实;负责组织落实州环保局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监督检查方面的技术工作;负责对外承接委托性监测业务,洽谈、起草业务协议或合同,实施项目合同评审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监测科研与技术服务工作;完成站领导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任务。
  水环境监测室:负责水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监测数据处理、初步审核及报送工作;负责制定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信息报送预案;负责水质自动站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自动监测数据上报;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本室监测工作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负责制定州站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负责组织《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月报》及监测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和监测数据及监测信息的收集、统计、报送、考评等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监测任务和站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恩施州环境监测站
2017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