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环境监测站饮用水采样监测外包询价公告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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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恩施州环境监测站《关于调整2020年全州环境质量监测部分事权的通知》要求,我站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恩施州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测服务采购。
  2、项目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33万元,超过33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3、招标内容:
  3.1、点位布设
序号 所属城市 水源地名称 水体 水源地性质
1 利川市 利川一水厂水源地 清江 河流
2   利川市群凤水库 群凤水库 水库
3 建始县 建始县闸木水水库 闸木水水库 水库
4 巴东县 巴东县万福河水源地 万福河 河流
5 宣恩县 宣恩县龙洞库区饮用水水源地 忠建河 水库
6 咸丰县 咸丰县野猫河饮用水水源地 野猫河 河流
7 来凤县 来凤县河坝梁饮用水水源地 酉水 河流
8   新峡水库 新峡水库 水库
9 鹤峰县 鹤峰县芭蕉河饮用水水源地 芭蕉河 河流
10   鹤峰县山崩饮用水源地 山崩河 河流
11   红鱼溪水库 红鱼溪水库 水库
  3.2、监测方案
  3.2.1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
  3.2.2监测项目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 61项。湖库水源地增加透明度和叶绿素a。
  ②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109项。
  3.2.3监测频次
  (1)常规监测
  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
  (2)全分析
  6~7 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采样监测。
  3.2.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监测机构必须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质109项分析能力,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及证书附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7:00点之前。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9点。
  3、地点:恩施州环境监测站办公室
  联系人:黄光鑫,电话:13227492626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截止开标时间之后递交的询价文件。
  2、未密封和未盖法人公章的询价文件。
  3、未响应招标资格要求的询价文件。
  4、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的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