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完成仪器检定校准工作
近日,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圆满完成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为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质量手册》等相关要求,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年初拟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按计划在仪器检定有效期内,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请设备检定专家对站内所有需要检定的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电子天平、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等100余台(套)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定、校准。
仪器设备是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工作最基础的物质资源,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是获得准确、可靠监测数据的必备条件。检定及校准结果表明,本站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均处于稳定、有效状态,性能符合计量法规、检定标准的要求。通过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确保了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保证了环境监测的监测质量。
该站还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及时完成自校准工作,不断强化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仪器设备的检定、使用和维护,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为环境监测提供了更好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